(摘錄自導演的臉書2018/11/18)
2011年福島核災後,我閱讀了一些關於當地生態影響的文章,其中一篇大意是說,酪農居民們因急於撤出家園,顧不得牧場圈養的牛群、馬匹、雞禽,只能任其自生自滅。一年後,陸續有媒體、攝影師進入管制區考察,發現這些「被遺忘的」動物並未完全滅絕,卻在已成空城的鄉野上以難以想像的方式流浪生存著,再數年後,有些牛隻身上被發現產生了白斑與腫塊。
《物怪之里》的創作途徑,並非由文本啟動,而是從特殊的身體/物件訓練開始。在歷經了為時一年的【獅化】訓練之後,這個計劃並未立刻邁入下個階段,也沒有更明確的故事主題,「人合物為獸」至此,僅僅也就是個概念。就這樣,一擱擱了好幾年,我跑去做了一些不務正業的事、走過幾個生命中的劇變,糊里糊塗來到了直奔不惑的年紀,才重新回頭凝視那頭獅子,試圖解構牠的形狀。事實上,在舞獅表演系統中,「獅」本就是一個代號,牠的原型可以是貓、可以是狗、可以是大象跟蜈蚣,更可以是想像中的幻獸;而對負笈北上十六載、依舊與這座城市格格不入、患有社交障礙的我,其內在原型,也許正是一頭「在高樓大廈叢林間遁逃生存的獸」吧。
於是,2018年初,我以「城中之獸」為命題發起工作坊,召回幾位曾參與獅藝訓練的表演者,讓每個人尋找各自的原型,只是這次的代號不再是「獅」,而是「妖怪」,而且是屬於「台灣」的妖怪。這次,我們又花了六個月,發展出八個妖怪角色,有從既有文獻/鄉野傳聞中採集提煉出的古典妖怪(在此要大力感謝編纂《妖怪臺灣:三百年島嶼奇幻誌》的何敬堯老師,與致力於各種臺灣妖怪文學書寫的台北地方異聞工作室),也有從現代資料考察中發想而來的新創妖怪,但無論是古典還是現代,都以如何與當下的台灣情境對話為目標。在發展「石娘」這個角色的過程中,我想起了福島核災的那些牛,我幻想著,若是牠們非但沒有滅絕,反而基因突變成有高等智慧、可以與人類溝通的物種,而且繁衍成可觀、難以忽視的族群,那我們該拿牠們怎麼辦?是否從此以後,牠們一樣要拿身分證、有健保、言論自由與投票權?牠們會不會在意統獨議題?政府會為牠們修法嗎?又到底要在什麼樣的臨界下,牠們與人類的「差異」才會真正消失?相反的,當人類以文明與科技自豪,卻同時被資訊焦慮給控制的時候,會不會本質上我們正在演化成某一種妖怪?
「什麼是台灣的妖怪呢?跟西洋的、日本的妖怪對你而言又有什麼不一樣?」
一位朋友在工作坊呈現的對談上問了我這個問題。老實說我回答不出來,因為這就跟要去定義「什麼是台灣人」一樣的困難,過去數百年,當這座島每面臨一次族群遷徙、政治權力流動,台灣人的樣子就又更複雜了一些,而折射出人的變形與歧異的「妖怪」,自然也就更費解了一些。打從2004年我還是死大學生,在校園裡首次以再現劇團名義發表了編導處女作《No.12仲夏夜之錯》,再到2011年的《迷彩馬戲團》、2013年的《大雄與誓言之日》、2015年《已讀#不回》,然後現在成團十年了,「我是誰」的問題,不曾在我的作品中缺席過。所以,或者應該說,這個作品,正是為了去承認這個問題而誕生的,試著去理解這個世界上的異類,甚至試著去接納我們自己,就是這麼的奇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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